辽宁省信息中心(辽宁省大数据管理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体检人选及体检公告
辽宁省信息中心(辽宁省大数据管理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辽宁省信息中心(辽宁省大数据管理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现将总成绩予以公布。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一、体检人选
经过对参加辽宁省信息中心(辽宁省大数据管理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进行计算,确定了体检人选(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地点
2021年10月20日8:00在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89号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当日8:00前到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体检中心报到。禁止家属陪同,受检人员进入体检区域后听从工作人员指引,一律不得擅自出入。
三、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四、体检要求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
2.体检期间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3.请按时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晨禁食禁水。体检前沐浴,穿好内裤,保持外阴部清洁。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8.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填写信息时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相关提示
1.根据有关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防控要求,体检时间及要求将随之作出相应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我中心官方网站。
2.列入体检人选的考生在体检前应减少聚集、流动,加强个人防护,并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未按要求如实提供停留地、绿码、本人身体状况信息,以及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便于我中心联系。
附件:
1.辽宁省信息中心(辽宁省大数据管理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
2.辽宁省信息中心(辽宁省大数据管理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体检人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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