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投诉
为及时有效处理投诉、举报,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利,特建立“咨询投诉专栏”。
1.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进行投诉举报,以便与您联系。
2.相关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隐私。
3.请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4.严禁一切攻击行为,严禁一切利用“咨询投诉专栏”进行造谣、诽谤、传播反动言论等非法行为。
5.按照有关工作制度,中心将及时向您反馈咨询投诉问题的受理和办理情况。
咨询投诉电话:024-31318723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